节电器使用合法,属于偷电吗还是真的是合法节电
使用节电器属于违法行为,节电器并不能真正地为用户省电,用户看到电量数据越来越少,好像是有节能的效果,但实际上这不是节能,是窃电,已构成刑事犯罪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第七十一条规定:盗窃电能的,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第四十一条规定:“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,盗窃电能的,
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 5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:“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,应予以制止,并可当
场中止供电。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,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。拒绝承
担窃电责任的,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。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,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扩展资料:
“节电器”变身“偷电老虎”用电翻9倍:
据介绍,5月闲先生从街边买回一个电子省电器,可万万没想到“省电神器”摇身变为“偷电老虎”。据供电人员介绍,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电容器,根本不能省电,只能起到略微的电压补偿作用,而电容器在遭受雷击破坏后,会导致大量放电,不仅不能省电,反而成了“吃电老虎”。
无独有偶,今年2月17日,广东东莞通过民事诉讼追回被盗电量及三倍违约使用电费,也源于节能设备。2011年年底,当地供电部门发现东莞市万江果菜市场有偷电行为,而该市场负责人黄先生却坚持说自己不知情。后经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检定,该市场的电表内部被人为改装,导致电表显示的读数,比实际用电量少了50%左右。
广东电网供电专家介绍,目前市面上销售的“节能电表”,有的其实就是利用一个小小的电阻,让电表的度数只显示用电量的一半。用户看到电量数据越来越少,好像是有节能的效果,但实际上这不是节能,是窃电,已构成刑事犯罪。
参考资料来源:人民网-“节电器”变身“偷电老虎”用电翻9倍
广能亿能节电器可靠吗
节电器其实就是一个电容,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电量节约电费。
关于节电器的原理,简单来说就是:电路中的功率分为三种:有功功率P、无功功率Q和视在功率S,三者关系为S²=P²+Q²,符合三角形勾股定理。其中我们的电器所用到的是有功功率,而收费是根据视在功率来收费的。
消耗的有功功率是很难轻松改变的,除非刻意去节约用电,但是像电容,只会消耗无功功率,而且其值还是负的。这样,只要并联了一个电容,那么无功功率Q就会变小,虽然有功功率不变,但相应的视在功率变小了,这样就相当于总的用电量减小了。如上图所示,原本的电表测量量是黑色的,用了节电器之后,用电量就变成了图中的橘黄色的线。确实节约了电费!
但这并不是说用了节电器就一定可以减小视在功率,试着想一下,如果并联的电容很大以至于消耗了很大的无功功率,那么会怎么样呢?没错,物极必反,视在功率会在减小到最小值(就是有功功率)之后,会再次增加起来!
所以,如果你所在的用电单元用节电器的人很多的话,那么节电器很有可能并不会节点,而且说不定还会增加电费。所以,还是老老实实的节约用电为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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